听音频 学条例⑩ 来自北疆理论风景线
10 严禁搞团团伙伙、捞取政治资本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二条 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未完,明天继续)
版权所有:巴彦淖尔人才网 经营许可:未经巴彦淖尔人才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聘信息及作品 现场招聘 0478-8527277 政策咨询 0478-8527257 档案查询 0478-8527210 蒙ICP备1500200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