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音频 学准则③ 来自北疆理论风景线
各位朋友大家好,欢迎继续收听我们《两学一做·每天一课》,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课程,昨天在党员廉洁自律规范中我们学习了“四个坚持”的要求,《准则》中提出的“四个坚持”是面向全体党员提出的共同遵守的基本要求,是对全体党员的一般性和普遍性要求。而在廉洁自律问题上,党员领导干部无疑应该比不担任领导职务的大多数党员有更高的标准和要求。针对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围绕廉洁用权这个核心,《准则》提出“四个自觉”的要求,今天我们就来学习什么是“四个自觉”。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一、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准则》第五条要求“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们公仆本色”。“政者,正也。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要“不受虚言,不听浮术,不采华名,不兴伪事”,做人民始终如一的公仆。
二、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准则》第六条要求“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党员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代表着人民神圣的嘱托,不可亵渎。权力,应当用来为人民谋取福祉,而不应当滥用。只有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权力才会长久,用权者才能得到人民的信赖和拥护。
三、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准则》第七条要求“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华传统文化中习得修身的智慧,既要有“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的决心,也要有“吾日三省吾身”的坚持,展现共产党人的人格力量。
四、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准则》第八条强调“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国”与“家”互不可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一个递进阶梯,治国必先治家,治家必有家规。《准则》以党内纪律规矩的方式,将建设良好家风列为党员领导干部的“必须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