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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巴彦淖尔市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的公告
浏览数:2454  来源:巴彦淖尔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6-11-17       关闭
 

巴彦淖尔市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于11月16日公布,根据《巴彦淖尔市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一、本次考试“蒙汉兼通”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35分(笔试最终成绩),其他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笔试最终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请广大考生及时下载查询。

二、本次考试资格复审时间为2016年11月21日-11月25日,报考市直部门岗位的考生到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6号圆,报考各旗县区岗位的考生到各旗县区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三、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或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户口在外地的巴彦淖尔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巴彦淖尔市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巴彦淖尔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属于服务基层项目生的,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具体注意事项详见《巴彦淖尔市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特别提示: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请提前准备相关材料。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予进入面试范围。

 

请点击下载:

 

附:巴彦淖尔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成绩咨询电话:0478-8527277

市直单位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478-8527277

市直单位资格复审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6号圆(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大厅)

临河区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478-7809886 0478-7809896

临河区资格复审地点:临河区教育局4楼会议室

杭锦后旗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478-6622394

杭锦后旗资格复审地点:杭锦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3室

五原县资格复审咨询电话:18647855198

五原县资格复审地点:五原县隆兴昌办公大楼221室

 

 

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