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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问答(就业服务指南篇)
浏览数:14904  来源:巴彦淖尔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5-08-19       关闭

49、从哪些机构可获取就业信息?   

答:高校毕业生从下列机构可获取就业信息:

(1)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主要有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职业介绍机构等。这是高校毕业生获取就业信息、顺利实现就业的主渠道。

(2)市场经营性服务机构

主要包括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经营性企业或机构,如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原人事、劳动系统所属服务机构自办或以股份形式合办的企业等。

(3)各高等院校就业指导中心

50、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可以获得哪些就业指导和服务?

答: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可以到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等部门获得就业咨询、用人单位招聘信息、求职技巧及实用技能培训、职业生涯辅导、高校毕业生推荐、创业培训、就业见习和就业手续办理等多项就业指导和服务。目前,高校已普遍建立了就业指导机构。

51、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包括哪些毕业生?

答: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是指区内高校和区外高校内蒙古籍毕业生返回自治区尚未就业的低保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牧区零转移贫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高校毕业生(在派遣期内)的高校毕业生。

52、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有哪些就业援助措施?

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措施有:免费求职、优先推荐就业、创业可优先贷款、优先获得就业见习机会,同时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的可参加考试后,设定一定比例单独划线按照排序直接考核聘用。

53、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包括哪些毕业生?

答: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心理、身体、学业、经济、综合素质等方面处于弱势的毕业生。

54、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如何向学校申请求职补贴?

答:为帮助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高校一般都会安排经费作为困难家庭毕业生的求职补助,或对已成功就业的困难家庭毕业生给予奖励。困难家庭的毕业生可向所在院系书面申请。学校也应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困难家庭的毕业生给予主动帮助。

55、什么是高校毕业生人事代理?

答:高校毕业生人事代理是指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本着充分尊重高校毕业生自主择业的原则,高效、公正、负责地为各类高校毕业生解决所遇到的人事管理方面的有关事宜。它是一种新型的人事管理方式,它的实行,对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实现人才社会化管理和服务都具有重要意义。

56、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在办理高校毕业生人事代理方面具有哪些职能?

答:各级人才交流机构隶属本级人社部门,在高校毕业生人事代理方面,具有人社部门授权的一定的行政职能,如: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咨询、办理高校毕业生接转手续、管理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办理高校毕业生转正定级、开展职称初审、进行身份认定、计算工龄、调整档案工资等。

57、哪些高校毕业生应该申请实行人事代理?

答:凡通过双向选择,已同外资企业,股份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私营企业,民办科技、教育、医疗机构,各种中介机构等非国有单位和实行聘用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目前正在择业的高校毕业生;准备复习考研的各类高校毕业生等,均应实行人事代理。

58、高校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后享受哪些待遇?

答:高校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后,可以放心地到区内外一切用人单位工作。人才交流机构保障高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到和国有单位工作人员相同的人事待遇,如办理转正定级、初定职称、保留干部身份、计算工龄、调整档案工资、职称评审、出国政审、党团组织关系管理、代办社会保险、户口迁入、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相关人事证明等。

59、什么是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答: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是指为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减轻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压力,或为降低企业的用人成本,鼓励其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对上述个人或单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后实行先缴后补,给予一定费用补贴。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在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享受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具体补贴标准到当地社会保障部门咨询。

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应附:由本人签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盖章确认的、注明具体从事灵活就业的单位、岗位、地址等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登记证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上季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等凭证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按规定将资金支付给申请者本人。

60、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获得哪些就业指导和服务?

答:回到原户籍所在地报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能够享受当地政府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指导和服务。

就业指导与服务内容包括: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岗位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职业培训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办理求职登记、失业登记等。

61、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哪里可以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

答: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旗县及以上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具体办理办法可咨询当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

62、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后,可以享受哪些服务和政策?

答:在就业服务方面,可免费享受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政策法规咨询;参加职业培训的,可以按规定申请职业培训补贴;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的还可以按规定申请职业鉴定补贴。
      在创业扶持方面,可以享受可以获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培训补贴和免费的创业服务。

63、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如何申请参加职业培训?

答:职业培训由各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组织。离校后未就业回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可到当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咨询了解职业培训开展情况,选择适宜的职业项目参加培训。培训工作主要由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承担(职业培训由就业训练中心、技工学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技术学院、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实施)。

64、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如何获取职业资格证书?

答:高校毕业生个人可向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自主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鉴定要参加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经鉴定合格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65、人才交流机构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哪些服务?

 答:人才交流机构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以下服务:

(1)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2)就业岗位供求信息;

(3)人事档案保管;

(4)党团组织关系管理;

(5)未就业登记。